首页 | 万科集团 | 投诉论坛 | 旧版网站




办理《房地产权证》通知书


尊敬的            业主
您所购买的东莞 项目 的<房地产权证>将由我司按合同约定协助您统一办理。为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请您于 日至 日将相关办证资料(详见《办理<房地产权证>》通知书附件一〈办证须知〉)交至我公司。

如因个人原因暂不办证的、到期未将办证资料及相关费用交至我司或提交资料不合格造成延期办证的,我司将不承担延期协助办证的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办证咨询电话:0769-22306868-3541、3542(办证律师) 3533、3537 (客户事务)
附件一:《办证须知》

签发人:            

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办理<房地产权证通知书>》附件一
办证须知
尊敬的东莞 项目 业主:
一、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资料如下:
一次性付款客户
1)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合同(买方存)原件
3)付清楼款证明书原件(仅指按揭期间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证明);
4)购房楼款收据原件或购房发票原件。

按揭付款客户:
1)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首期款收据原件。

二、各项税费请备现金交纳:(各项税费比率以政府部门最终收取标准为准,如有变更将按照政府部门收费标准按实退补)

注:带*的为贷款期间办证客户须支付
三、 面积差异处理:
您所购房产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与房管局指定测绘公司测量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在正负0.6%以上,将按买卖合同有关规定办理补退手续,并签署补充协议,此项工作将于商品房交付时一并办理。如您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现场办理补差手续,须于办证前办妥面积补差手续。

原合同总价

单价

预售套内建筑面积

竣工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差

补差款

退款额

竣工总价

竣工建筑面积

 

 

 

 

 

 

 

 

 


以上1-3项事项,如业主本人无法前来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为办理。

办证咨询电话:0769-22306868-3541、3542(办证律师) 3533、3537 (客户事务)办证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南路东升大厦七楼715万科地产客服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有关办证事宜若有变更,将在《东莞日报》和小区告示栏公告,敬请留意。
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